主题名称: | [咨询]关于家用液化石油气罐过期后,如何处理的问题 | ||
姓 名: | 覃先生 | 登记时间: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信息内容: | 家里有一个液化气罐,已经过检验期,但是附近的销售点拒绝回收,请问该如何处理。放在家里始终是一个隐患,压力容器属特种设备,何况还是易燃易爆的。 |
答复部门: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答复时间: | 2018-02-02 15:12 |
答复内容: |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过期报废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应由其产权充装单位负责履行报废手续。如过期报废气瓶没有产权充装单位的,请该气瓶的实际所有人将该气瓶送到南宁三燃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破坏性处理后方可转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