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针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提出13项政策措施。南宁市将经过1~2年努力,力争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到2018年底为全市企业减负约45亿元;到2020年底,企业负担持续减轻,企业活力进一步激发,企业竞争力明显提升。
《意见》提出,要通过实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项目用地及建设成本、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企业融资成本和减轻税费负担政策措施,打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组合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例如,南宁市将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及运输成本。推动自治区级以上工业园区内10千伏大工业用户、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用户及大数据中心用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每年对连续使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超过6个月的工业企业按照月均使用量40%给予6个月的财政补助,对使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供冷、供热的企业按照月均使用量40%给予6个月的财政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60万元。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市“两台一会”中小企业贷款平台的合作,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优惠利率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和鼓励基金业和股权投资机构发展,推动设立南宁市中小微企业孵化基金、北斗产业基金等多只基金,积极推进产融结合。积极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多形式增信渠道。
税费方面,南宁市将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停征、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服务性收费。如今年1月1日起,取消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费,由规划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实施,费用纳入规划部门财政预算。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给予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相关政策,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