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通知》(桂政办发〔2017〕152号)确定的检查标准,我市各县区、各部门开展了1月份政府网站自查工作。经自查,全市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工203个;其中网站自评分为100的有110个;自评分为90~99的有82个;自评分为80~89的有10个,自评分为70~79的有1个。自查结果显示,全市政府网站全部合格,具体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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