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南宁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整治工作,根据市农业委关于畜禽养殖污染“回头看”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排查禁养区是否存在“死角”,6月8日-20日,市农业委组成督查组分别到武鸣、西乡塘等6县区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回头看”督查抽查工作。
督查组针对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对举报投诉内容是否已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要求各县区开展全面排查,进一步核实禁养区范围内是否还存在畜禽规模养殖场,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是否已配套粪污收集处理设施,确保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不污染环境。对禁养区内排查出规模养殖场的,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报告,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通告》(南府字〔2014〕1号)及县区禁养区划定文件等规定,依法开展关停、整治和取缔行动,确保不留死角。对建成限养区内养殖场粪污贮存处理设施配套不齐全的情况,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向环保部门通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