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自6月7日进驻广西开展“回头看”工作以来,公布信访电话和专用邮箱,接受群众举报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督察组向南宁市交办第二十四批群众举报案件23件,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明确责任承办单位,各承办责任单位已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要求及时接收转办的信访案件,并立行立改开展信访案件查处整改工作。现督察组向南宁市交办的第二十四批23个群众举报案件已全部办结,现将《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南宁市第二十四批)》公开如下: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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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批 2018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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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450000201806300003 |
反映秀厢大道东永安北二街家园小区15栋东南角有一个杀猪私宰点,凌晨4点左右杀猪,噪声扰民。 |
兴宁区 |
社会生活噪声 |
经查,投诉反映的是位于兴宁区永安北二街家园小区的生猪私宰窝点,设置在临时搭建的简易窝棚内,凌晨时进行生猪私宰作业。2018年7月3日,城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对该片区进行排查,发现一处疑似生猪私宰点,有疑似私宰人员正在进行生猪屠宰准备工作。现场未见到待宰生猪或已经完成屠宰的动物制品,执法人员立即对疑似私宰人员进行制止,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要求其不得从事生猪私宰的违法行为。此外,相关部门要求该处场地所属的兴东街道鸡村七队队长对为私宰人员提供场地的村民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其不能为私宰等违法行为提供作业场地。7月6日凌晨兴宁区派出多部门执法人员对该处地点开展联合执法排查整治,共查处私宰窝点2处,查扣已屠宰好的生猪7头共计1575斤,现场对参与私宰活动的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训戒,并对简易窝棚进行拆除,有效地打击了私屠乱宰的违法行为。 |
属实 |
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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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450000201806300007 |
反映南宁市经开区第一小学运动场场地平整工程噪声扰民。 |
经开区 |
建筑噪声 |
反南宁经开区第一小学运动场场地平整工程包括场地平整和周边边坡防护工程,该项目施工地与东侧的玫瑰园小区距离约100米,夜间施工时挖掘机破碎、挖掘过程及土方运输车产生的噪声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经开区管委会环境监察执法人员2018年6月29日晚开展夜间辖区工地突击检查,于23时10分发现该工地正在进行土石方施工且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执法人员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7月1日,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再次进行夜间突击检查,未发现该工地存在违法施工行为。7月2日,经开区环保分局要求施工方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以及对司机文明驾驶管理,通过合理操作降低大机械运作产生的噪音,做到文明施工,最大限度降低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下一步,经开区管委会将加大对辖区建筑工地午夜间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施工行为。 |
属实 |
立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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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450000201806300011 |
反映江南区五一中垃圾转运站臭味扰民。 |
江南区 |
生活垃圾 |
江南区五一中垃圾转运站与周边居民区距离较近,每天接收周边小区、农贸市场和单位的生活垃圾约40吨。由于该中转站占地小,每天排队倾倒垃圾的车辆较多,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确实给周边群众带来一定影响。江南区政府组织市政环卫站制定措施,立即整改,在做到处理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中转站管理,提高环卫设施除臭降噪功能,减少因垃圾清运带来不良影响。一是加强中转站保洁。在作业过程当中,及时清扫散落在地的零星垃圾,对垃圾压缩过程中污染的地面进行冲洗。二是每天对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冲洗,保持车体干净。三是提升环卫设施除臭降噪功能。2018年7月3日在中转站安装了除臭自动喷淋系统,可以有效抑制垃圾所产生的细菌和异味。三是在排水口加建小围栏,防止污水流出路面,并计划加高中转站隔离墙,以减少异味、噪音外溢。四是对该中转站排水口进行一次大清洗和疏通,避免污水、垃圾积存产生异味。通过采取以上整改措施,该中转站异味扰民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缓解。 |
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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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450000201806300021 |
上林县澄泰乡大坡村下料庄的宏康养猪场侵占集体的田地养猪,恶臭浓烈,养猪废水排到河里污染水质;死猪使用汽油进行自行焚烧或者乱埋在田地周边,产生的废气、废物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
上林县 |
养殖污染 |
反映的为上林县澄泰乡大坡村下料庄经联社与广西桂康宏畜牧饲料有限公司覃永锦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建设的保育猪场,因合同中没有具体标明承包面积,导致对猪场占用面积存在异议,目前双方已达成共识,将重新测量承包面积,并由该公司补付相应承包金。该猪场猪舍受地势影响,污浊气体容易累积,会出现短暂异味影响到群众生活。目前猪舍采取封闭抽风处理,粪便经沼气池处理后排入沼气池旁储存塘,并投放除臭剂进行除臭,未发现有直接排入外环境现象。该猪场2018年5月采用深埋法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6月起已改用生物发酵法无害化处理方式,不存在使用汽油进行焚烧处理现象。上林县环保局于2018年4月25日对猪场项目涉嫌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该公司5月2日已上缴罚款,5月28日向上林县环保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材料,目前正按程序审查。6月8日上林县环保局到现场再次调处;7月3日上林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不得再进行项目建设,并于2018年7月8日前对污水进行无害化综合治理。下一步,上林县环保局将对该公司的环保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落实。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立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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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450000201806300028 |
反映甘圩镇岜红山甘露石场污染问题:1.粉尘严重;2.爆破时产生的振动影响周边居民房屋的地基;3.破坏正在复耕中的土地。 |
武鸣区 |
生态采矿 |
武鸣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甘圩镇岜红山甘露石场调查处理,1.检查时该石场未生产,厂区配备有大型喷雾降尘设施,未见产生大量粉尘现象。该石场于2018年6月13日委托广西瑞安安全检验有限公司开展噪声和废气检测,报告数据现实未超标。该石场生产环节已配套环保设施,并已通过城区各部门标准化建设联合验收。2.该石场现委托有爆破资质的广西铭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爆破作业,按爆破设计方案、爆破安全规程来组织施工爆破,采用数码电子雷管逐孔起爆技术,一孔一响,严格控制最大一段起爆药量,有效降低了爆破振动对周边居民和建筑物的影响。现场走访调查距离甘露石场最近的甘圩镇中心学校宿舍楼及围墙,未发现墙体开裂、地基下沉等现象。3.甘露石场办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7年10月20日至2018年10月20日,并已按规定编制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缴纳了土地复垦保证金。由于扩建项目实施,甘露石场已和赖坡村19组村民陆群修、陆彩东等户签订租地合同,租期为2016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矿山仍在开采期还未复耕,不存在破坏复耕中的土地问题。下一步,武鸣区将加强管理,防止采石场破坏周边环境。 |
不属实 |
加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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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450000201806300042 |
校椅镇任水村塑料厂直排工业废水至水沟,生产过程中噪声大,焚烧产生气体很刺鼻。 |
横县 |
工业废水、工业噪声 |
反映的横县校椅镇任水村塑料厂分别为广西南宁市欣涛塑业有限责任公司塑料厂和广西横县烨隆塑业有限公司塑料厂,均属于未批先建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冷却槽产生的冷却废水。2018年7月2日,横县组织相关单位对两个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发现欣涛公司已停产,存在污水偷排行为,有塑料燃烧痕迹,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厂区围墙南面排水沟废水、1#沉淀池旁水沟和水塘内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公司外排废水均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现场调查时烨隆公司停产,未发现冷却槽有废水外排,无明显异味,该公司塑料制品(塑料包装绳)生产销售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审批,横县已责令企业立即改正,并针对两家塑料厂的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现案件在办理中。 |
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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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450000201806300043 |
陶圩镇青年水库陈有文养鱼户拉粪到水库养鱼,导致水有异味,影响居民饮用水安全。 |
横县 |
养殖污染 |
青年水库位于横县陶圩镇,主要用于蓄水和灌溉。反映的养殖户陈有文拉粪到青年水库投料养鱼的地点为榃赖塘,是青年水库的库岔。经实地核查,发现养鱼户陈有文有拉粪至榃赖塘处作为鱼料投放行为,正值炎热天气,现场能闻到一定异味。该鱼塘东北面榃赖桥附近有一放粪发酵池,约450平方米,属于泥坝,未采取相关防渗漏措施。针对存在问题,横县陶圩镇政府已向养鱼户陈有文下达责令整改书,要求其立即停止投粪养鱼行为,并清理投粪点、发酵点粪水,彻底清除产生异味的污物,及时净化鱼塘水质。经核实,榃赖塘不在千人饮用水水源地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范围,距离该水塘最近的民居与水塘之间距离为800米,居民并不饮用水塘水或者水库水,目前未发现有被影响的饮用水情况。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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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D450000201806300044 |
博艺路8号江悦蓝湾小区、金源一品小区车位汽车出入口收费喇叭声扰民,之前已投诉过,现整改公示说在休息时间会将喇叭关闭,现未关闭一直吵。 |
良庆区 |
社会生活噪声 |
举报人之前反映的江悦蓝湾小区收费亭语音系统噪声和金源一品小区出入口管理系统噪声扰民问题,良庆区均已进行了调查处理。2018年7月4日上午,良庆区再次对江悦蓝湾小区收费亭语音系统噪声和金源一品小区出入口管理系统噪声扰民问题进行复查,现场检查发现江悦蓝湾小区出入口收费亭的语音系统正常运作,音量已调到最低档次,发出声音的音量不大;金源一品小区行人进出口语音管理系统已关闭,地下停车场进出口、地面停车场入口和车辆总出口语音管理系统正常运行,音量已调到最低档次,发出声音的音量不大。小区现场噪声情况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存在较大差距,举报夸大了事实。良庆区要求蓝湾小区开发商和金源一品物业公司加强管理,语音系统在午间和夜间工作时设为静音状态或调低音量,杜绝扰民现象。两家公司司立即进行了整改,巡查了出入口和收费亭并要求收费员严格执行整改,在午间和夜间做好语音系统的噪声控制工作。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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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D450000201806300050 |
反映位于三塘镇平洞村那沙坡路口常有混凝土车辆经过并有泥土渣散落道路上,导致扬尘严重。混凝土车辆还存在乱停乱放现象,致使村民出行不便。 |
兴宁区 |
道路扬尘 |
2018年7月3日至7月5日,兴宁区组织城区城管、交警等部门对该片区周边道路进行了走访排查,未发现混凝土搅拌站或混凝土搅拌车辆运输公司,仅发现少数建设接近尾声的村民住宅。走访排查过程中没有发现混凝土搅拌车或其他违规运输车辆撒漏现象,交警部门对排查发现的少数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进行了教育并劝离。下一步,兴宁区将继续加强对辖区泥头车撒漏现象的巡查监管,并安排执法人员加强对该片区路段的巡逻管控,加大对辖区内混凝土、建筑垃圾、渣土等运输车辆管理力度,切实做好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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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D450000201806300051 |
之前有反映南宁市良庆区五象丽景小区西面的垃圾中转站问题。该小区业主对于查处结果产生异议。此次来电补充:该垃圾中转站用地选址与总体规划不符,违反国家垃圾转运站的设计规范(编号CJJ47-2006)。 |
五象新区 |
其他 |
举报反映的垃圾转运站位于良庆区银岭路与清风路交叉口西南角,与东面五象丽景小区间距达120余米。由于五象丽景小区部分业主阻止建设,垃圾转运站尚未开工建设。经核查,垃圾中转站选址符合《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南宁市五象新区玉洞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依法按法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准项目选址。投诉提到垃圾转运站设计不符合《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 47-2006)问题,根据2016年12月1日实施的《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2016),新版技术规范2.1.2的第3点规定垃圾转运站选址不宜在邻近学校、餐饮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和其他人流密集区域,若选址在邻近学校、餐饮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和其他人流密集区域,应强化二次污染控制措施,优化转运站建设形式及转运站外部交通组织;规范表2规定垃圾转运站(中型)与相邻建筑距离为15米以上。实际上垃圾转运站与五象丽景小区间距达120多米,因此该垃圾转运站是符合《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的,再加以通过控制措施和优化建设方式等办法,能提升改善环境。市规划管理局与相关部门研究,协调建设业主重新规划设计优化垃圾转运站建设方案,建议建设管理单位合理开发建设,切实执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不良影响。根据《南宁五象岭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5-20525》的综合利用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将银岭清风路垃圾转运站调整到五象岭森林公园综合利用区范围内,与五象岭森林公园的垃圾转运站一并整合考虑,做到既符合五象森林公园总规和技术规范又满足环境建设与群众愿望。市规划管理局局正在与相关部门研究,积极推进垃圾转运站建设。 |
不属实 |
加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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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D450000201806300055 |
反映位于兴宁区三塘镇路东村湖边的生活垃圾堆放场散发恶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有时还存在晚上8、9点左右焚烧垃圾的现象。 |
兴宁区 |
生活垃圾 |
经查,投诉反映的是距离兴宁区路东村管塘坡公粮旧仓库约200米的一处废旧家具、建筑垃圾堆放场,该场地原是一个池塘,土地所有人将该池塘承包给他人后,该池塘被建筑垃圾填平作为废旧家具回收场所。兴宁区相关部门曾于2017年接到关于该处场地露天焚烧垃圾影响周边环境的投诉案件,经过处理,场地承包人已停止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2018年7月3日,三塘镇政府对该处建筑垃圾、废旧家具堆放场所进行了检查,现场未发现焚烧垃圾痕迹。由于该处场所违规堆放建筑垃圾和废旧家具,兴宁区相关部门已制定整治计划,对该处建筑垃圾、废旧家具堆放场所进行清理。 |
基本属实 |
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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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D450000201806300062 |
反映区直机关第二幼儿园连续四年基建噪音严重扰民,施工导致民建巷路面被压坏,清理路面时不彻底,路面存在细小泥沙泥浆,尘土飞扬。 |
青秀区 |
建筑噪声、工地扬尘 |
经查,投诉投诉的区直机关第二幼儿园危旧校舍改建项目工地位于青秀区建政路32号,目前已建设到第二层阶段。该项目位于住宅密集区,四面都有住宅区,2017年底该工地开始拆除旧房、进行地基施工,由于距离较近,挖桩机、泥土运输车各类建筑机械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生产环境造成影响。2018年6月30日、7月2日青秀区环保局对该项目工地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有违规施工现象。执法人员对项目现场负责人通报了群众举报施工噪声扰民情况,要求工地负责人进一步优化施工计划,混凝土浇筑施工尽可能安排在昼间进行。确因生产工艺要求进行混凝土浇筑连续作业的必须提前到南宁市审批局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附近小区居民。投诉反映“施工导致民建巷路面被压坏,清理路面时不彻底,路面存在细小泥沙泥浆,尘土飞扬”的情况不属实,工地通向建政路的民建巷全部铺上钢板,钢板清洗干净,未见尘土飞扬现象。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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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D450000201806300086 |
马山县周鹿镇妙圩村妙圩屯六茂水库周边种植有较多小叶桉,且水库附近韦瑞益的养猪场,养猪废水直接排入水库,均导致水库水质被污染。 |
马山县 |
养殖污染 |
经查,马山县周鹿镇妙圩村妙圩屯六茂水库周边种植有7500亩速生桉树,水库旁的韦瑞益(现承包人为韦秀文)养猪场共存栏495头(母猪47头、肉猪239头,猪仔209头),建有1个150立方米的沼气池,猪舍雨污分流不完善,沼气池过小,污水直排水库。针对速生桉种植问题,马山县将组织农林、环保、水利等部门及周鹿镇政府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针对养猪场问题,因该养猪场距离水库较近,周鹿镇政府已责令该养猪场停止将猪粪水等污水直排入水库,并限期搬迁。下一步,马山县将督促养猪场整改搬迁,按照整改方案开展速生桉清退更新种植工作。 |
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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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D450000201807010002 |
高新区科园大道50号南宁国雄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饲料,生产时臭味大,影响附近的居民和学校。 |
高新区 |
工业废气 |
位于高新区的南宁国雄科技有限公司早在1999年开始建设,是一家畜、禽、鱼饲料生产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国雄公司建厂时周边的荒无人烟逐渐变成了高新区商住核心区域。2011年12月,毗邻国雄公司北面的南宁市农业科技市场调整为房地产项目,居民对国雄排污情况越加关注。2017年2月14日、2018年5月18日环保部门对国雄公司臭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均达标。2017年3月将燃油锅炉改造为天然气锅炉。近期国雄公司已在武鸣区伊岭工业集中区完成购地。目前正在开展基础施工,计划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体搬迁。投诉者反映内容部分属实。下一步,国雄公司搬迁过渡期间,高新区环保分局继续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对国雄公司完成上述整改后开展监督性监测,2018年6月10日下达关于要求国雄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规范环保管理的通知,并于2018年6月15日对科瑞江韵小区随机开展入户调查,2018年6月19日对国雄公司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均达标。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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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X450000201806300009 |
反映位于友爱南路22号南城百货超市带来噪声扰民问题,包括:电动车报警器声、搬运货物噪声、来往人群及工作人员发出的吵闹声。 |
西乡塘区 |
社会生活噪声 |
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基本属实。7月3日晚,西乡塘区组织城区公安分局唐山派出所、环保局、北湖街道及友爱南社区到南城百货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及仓库现场调查。据核实,由于百货超市经营生鲜类食品的特殊性,需连夜配送,因此该超市装卸货的时间会延时至凌晨三时,期间货物装卸及工作人员指挥装卸的声音可能影响到周边居民休息;由于该处除大型超市以外,周边经营有较多餐饮类商铺,人流量较大,因此电动车的停放数量较多,在电动车停放、取车出入等过程均会触动部分电动车警报声,形成噪音扰民问题。西乡塘区现场要求超市负责人立即对负责装卸的员工进行教育,装卸过程避免高声交谈,轻拿轻放;同时在电动车集中停放点看管时段加强市民宣传教育工作,尽可能避免噪音扰民问题。超市负责人承诺将做好以上工作,切实强化管理。 |
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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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X450000201806300010 |
反映白沙大道西段的空气污染问题。污染源主要有:1、江南区白沙大道西段南宁市东南活禽交易市场的批发、零售大棚内布满鸡鸭粪便,不及时清理产生异味大,污水横流;2、约在晚上十一点半至次日凌晨四点,存在烧鸡鸭毛行为,产生难闻的异味。 |
江南区 |
恶臭异味 |
南宁市东南活禽交易市场位于江南区白沙大道128-1号,主要从事活禽销售、活禽宰杀等经营活动。2018年6月15日,江南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交易市场进行现场检查,针对该市场存在的异味扰民问题,要求该市场立即进行整改,加强异味净化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禁止重复使用含有鸭毛的松香甘油脂,确保异味经有效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2018年7月2日、3日夜间,江南区政府再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市场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市场活禽销售区正常营业,活禽宰杀加工区停业,除了在距离市场活禽销售区存有活禽的店铺较近处可闻见鸡鸭粪便异味,在市场内未发现有焚烧鸡鸭毛的行为及污水横流情况,也未发现有难闻异味,市场交易大棚内未见堆存有鸡鸭粪便,地面清洁干净。在该市场周边及附近的那洪街道平阳村高棠坡未发现有焚烧鸡鸭毛情况,也未发现有难闻异味。江南区要求市场管理方加强活禽销售区的清扫保洁,及时清理鸡鸭粪便,减少异味产生。江南区政府研究决定搬迁该市场,市场管理方从2018年7月4日开始自行拆除市场内建筑物。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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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X450000201806300015 |
反映位于武鸣区甘圩镇赖坡村的中新达石场未征得村民同意强行开炸,损毁房屋,填埋耕地,毁坏山林。 |
武鸣区 |
生态采矿 |
经查,位于武鸣区甘圩镇赖坡村的中新达石场证照齐全,开采过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依法经营,不存在强行开炸问题。现场走访调查距离石场最近的赖坡村17队村民的民房,未发现有损坏民房现象,中新达石场方面也未收到任何关于损坏房屋的赔偿请求。根据《武鸣甘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中新达石场矿区生产平台范围内地类属于新增建设用地,石场运输通道涉及的耕地已全部与群众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中新达石场采矿证和开采范围全部属于商品林地,该石场现开采位置范围在2017年办理了临时占用林地手续,面积4.9892公顷,行政许可证号为南武林审政字[2017]7号;该石场爆破过程中有石头滚落到矿区外,破坏植被,存在面积0.0576公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武鸣区林政稽查大队已于2018年6月25日对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立案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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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X450000201806300042 |
反映江南区五一路广西富良市场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内靠近凤凰江沿岸一排厂房存在散乱污小企业,豆腐加工厂使用废旧木板厂作为燃料,废水不知排往何处,污染周边环境。 |
江南区 |
工业废水 |
2018年7月3日,江南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广西富良市场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内靠近凤凰江沿岸一排厂房的经营户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靠近凤凰江沿岸一排厂房有3家豆制品生产加工点、2家木材加工点、1家木线加工点。3家豆制品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煮浆均采用燃气炉加工,油炸豆腐均使用废旧建筑模板作为燃料,通过砖砌炉灶进行生产加工,加工过程产生烟尘及油烟未配套建设烟尘处理设施和油烟净化处理设施,烟尘及油烟未经处理外排,清洗黄豆以及磨浆煮浆过程清洗容器产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家木材、1家木线厂加工点均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审批手续,2家木材加工点锯木过程产生的木屑未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场区环境卫生较差,木线厂生产过程未采取有效粉尘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车间积尘较多。针对存在的问题,江南区检查组责令广西富良市场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业主限期整改。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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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X450000201806300065 |
反映银沙大道11号新加坡城小区11栋商铺两家饮食店(老友粉店、柳州螺蛳粉店)产生的油烟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 |
良庆区 |
油烟 |
2018年7月4日上午,良庆区政府组织良庆区环保局对新加坡城小区两家餐饮店油烟污染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发现老友粉店主要经营粉面食、不经营快餐炒菜,制作老友粉时对配料进行短时间炒制产生油烟,厨房安装有抽油烟机和油烟管,将油烟引至楼栋的顶层高空排放,但厨房后窗未关闭导致少量油烟跑冒,良庆区要求该店立即关闭厨房后窗,经营时禁止打开后窗,杜绝油烟跑冒污染环境现象。针对柳州螺蛳粉店油烟污染问题,良庆区现场检查发现该店主要经营粉面食,不经营快餐炒菜,但使用炒锅制作油炸脆皮时产生油烟,厨房安装有抽油烟机,设置有油烟管将油烟引至店后新加坡城小区内低空排放,油烟管有破损且转弯连接处有油污滴漏痕迹,厨房后窗安装有排风扇,排风扇积有大量油污。举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良庆区向该店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拆除厨房后窗的排气扇,封闭厨房后窗,限期配套油烟净化器,杜绝油烟影响周边住户现象。 |
部分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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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X450000201806300066 |
反映林业新村小区二区西北面安装的移动通讯基站,该基站产生的噪音和电磁辐射对周边居民和玉兰路小学学生造成影响。 |
青秀区 |
辐射 |
反映的通信基站属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所有,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齐全。2018年7月2日至3日,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开展现场核实工作,经现场辐射环境监测,结果显示该基站的电场强度及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监测值均在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范围内;现场未发现柴油发电机,经现场声环境监测,监测结果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进行评价,1#和2#昼间和夜间噪声均达标,监测期间主要声源为盘林巷和岭乐路过往车辆交通噪声。下一步,南宁市环境保护局按照相关环境保护要求加强对通信运营商监督管理,督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委托第三方具有资质的辐射环境监测公司对该通信基站进行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视情况向周边居民公布,同时将监测结果报送市环境保护局。 |
部分属实 |
加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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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X450000201806300071 |
反映广西区女子监狱产生污水直接排放,对下游造成极大污染。 |
青秀区 |
生活污水 |
2018年7月2至3日,青秀区组织环保、住建部门和南湖街道办事处对广西女子监狱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女子监狱产生的污水经盘龙路向北排放,进入凤岭北路的箱涵,最后在东西快速路竹排冲桥处进入竹排冲。女子监狱2012年开始建设,处于《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中心城污水工程规划服务范围内,项目生活污水可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由于该区域地质灾害原因,凤岭北路和盘龙路施工进展缓慢,管网建设目前没有同步施工完成。7月3日上午,青秀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女子监狱新监舍召开污水直排问题现场协调会,确定各责任单位分工及要采取的整改措施,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加快推进女子监狱污水直排问题整改工作。 |
属实 |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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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X450000201806300083 |
来信人反映:明秀西路14号崇左市公安局驻邕生活区里舞厅,噪音扰民。经投诉已有工作人员下来处理,6月28日至今舞厅活动已结束。但未在环保相关网站中查到公示结果。 |
西乡塘区 |
社会生活噪声 |
群众投诉不属实。6月22日,西乡塘区组织衡阳街道办事处联合衡阳派出所民警开展调查处理,并现场要求舞会组织者,注意活动时间及采取防噪音措施,避免出现噪音扰民问题。6月23日晚,该场地已停止舞会等活动。6月25日至7月3日,西乡塘区多次组织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核查,均未发现在10:00-12:00及晚上22:00-23:30存在噪音扰民现象。西乡塘区相关执法部门已责令南宁市武术协会精武体育分会在门口贴整改通知书进行告知。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办理工作开展以来,西乡塘区对每一个案件均做到案案有查处,件件有公示。依照案件批次先后顺序,依法公示调查处理情况。截止7月2日,西乡塘区已对投诉人第一次反映该问题的办理情况在西乡塘区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
不属实 |
加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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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X450000201807010103 |
反映位于邕宁区蒲庙镇孟连村的足疗石场及石禄山填埋场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开采石头,产生的泥土对环境造成极大破坏。主要表现在:1、毁坏足时山大量林木及果木;2、挖掘出的泥土堆积未采取防护措施,造成泥石流,毁坏耕地20亩;3、作业时产生烟尘四处扩散。请求查清该采石场及填埋场破坏环境、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 |
邕宁区 |
生态采矿 |
足疗石场位于邕宁区蒲庙镇孟莲第五生产队足疗岭,2018年3月4日因采矿许可证到期已停业,停业至今未发现企业在矿区范围内进行开采作业。经农林水利局现场核实,该石场不涉及超范围使用林地。石禄山填埋场为坡荫坡出租给美律坡黄志作、孟达坡张克坚2人,租期13年并已经收取2年租金。承租人从外地拉回泥土填埋到荒地旱地上,并进行平整30多亩种植上香蕉苗,但种植较粗放,耕地质量较差、土壤肥力差,暂未见泥石流毁坏耕地情况发生。足疗岭石场及石禄山填埋场均处于停工状态,毁坏大量林木及果木问题不属实,造成泥石流毁坏耕地情况不属实。足疗石场存在泥土露天堆放、扬尘大、水土流失问题和石禄山填埋场造成水土流失、扬尘大等问题基本属实。邕宁区环保局于2018年6月2日对足疗石场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2018年6月5日前完成整改,停产期间做好防尘降尘措施。6月28日复查,足疗石场已完成整改。已对足疗石场、石禄山填埋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针对水土流失问题做好整改。下一步,邕宁区将监督整改落实到位 |
部分属实 |
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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