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自治区对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部署推进不力,保护区边界不清、机构不全、管理不严的问题普遍存在,截至2015年,全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自然保护区累计设立采矿权34宗,且绝大部分在保护区划定后仍违法审批续证;自治区海洋等部门对海洋型自然保护区监管不力,广西共有3个国家级、1个自治区级海洋型保护区,均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且不少破坏活动涉及地方政府和自治区相关部门违规审批。
二、责任单位
市林园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武鸣区政府、良庆区政府、上林县政府、马山县政府、隆安县政府,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龙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龙虎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弄拉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三十六弄-陇均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三、整改情况
(一)2016年12月,隆安县政府委托广西林业勘察设计院,重新编制了《广西西大明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隆安部分)面积和界限确定方案》,2017年11月,市政府将审定后的《广西西大明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隆安部分)面积和界限确定方案》(南府函〔2017〕183号)报自治区林业厅审核。
(二)2017年2月,市林园局印发实施《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贯彻〈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五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措施》,强化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提升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水平。2017年11月,良庆区挂牌成立那兰鹭鸟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并落实工作人员和办公地点。武鸣区政府制定实施《广西大明山矿区整改工作方案》(南武政办〔2016〕133号),大明山铜矿、大明山钨矿采矿权有效期届满后均没有延续;大明山钨矿、铜矿在保护区内的建筑物及设备已全部拆除;2017年11月,组织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施工、监理单位进场开展工作,现正在进行土地平整和窿道封堵等修复工作。根据自治区政府对我市上报请示的批示精神,2017年12月19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关闭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关矿山的决定》。
公示期3天,监督电话:5354906(南宁市整改办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