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电动自行车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反弹现象,从7月起,南宁交警集中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重点整治专项行动,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严查交通违法乱象
7月4日,在滨湖碧湖路口、民族大道青秀路口、长湖立交桥底、双拥桃源路口等,南宁交警七大队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乱象进行集中整治。仅上午就查处了50多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期间,南宁交警重点对电动自行车逆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超员载人、非法改装(加装遮阳篷、挡雨篷)、手中持物(接听或拨打电话、撑雨伞)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整治。重点加强对民族大道、厢竹大道、竹溪大道、葫芦鼎大桥、白沙大道、朝阳路、邕江一桥等核心路段和秀厢大道、衡阳路、佛子岭路等交通违法行为易发路段的管控,严查各类货车、摩托车和大客车违限通行行为。对没有申请区域通行证就任意通行、乱停乱放,在民族大道沿路开展旅游推介缓慢游街通行的客车,以及随意违法停车上下客的旅游大客车,坚决严管并依法处罚。
严查不按规定行驶行为
针对今年上半年南宁市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造成事故比例较高的现象,南宁交警将以昆仑大道、民族大道、大学路、安吉大道、壮锦大道、五一路、仙葫大道、龙岗大道、快速环路等重点道路为主,严查大中型车辆和轻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结合交通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示范路创建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做好交通组织优化与调整,按照城市道路标志标线标准化和信号灯智能化“两化”工作要求,逐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信号,进一步规范车辆的通行。同时,加强对车辆通行车道的管理,严查占用专用车道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持续进行夜查整治
7月以来,南宁交警持续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7月4日晚,南宁交警八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查处了酒后驾驶2起、涉嫌醉酒驾驶1起。被查处的驾驶人中,有的无证驾驶,有的看到交警查车就试图逃避,不过都一一落网,为自己不负责任的驾驶行为付出应有代价。
7月2日晚,隆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禁毒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联合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夜查整治统一行动。行动中,检查组民警根据辖区酒后驾驶行为的规律和特点,以夜间20时至22时为重点时段,在县城右江桥头设置临时执勤点,严查过往的面包车、小轿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重点检查驾驶员是否涉嫌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对酒驾、毒驾等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坚决杜绝执勤执法中出现违法乱纪现象。同时,向广大驾驶员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文明驾驶。当晚,共检查车辆250余辆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32起,查获酒后驾驶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