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了《南宁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对“十三五”时期南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做了详细解读。
一、《规划》编制的背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十二五”期间,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措施,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十三五”时期,是南宁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勇当广西“两个建成”排头兵的关键期。随着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为全面规划好“十三五”期间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市安监局在认真总结“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南宁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编制了《南宁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二、《规划》编制过程
市安监局党组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专门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蓝建东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先后数次召开专题会议,就规划编制工作进行详细的部署和安排。
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从2015年6月份起,市安监局就着手搭建文本框架;8月份,《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规划》编制基本思路情况汇报,对需要把握的若干重大问题提出明确要求,确定了《规划》的基本框架;从2015年9月到2016年4月份,起草小组在7个多月时间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形成了规划建议征求意见稿;2016年5月,在征求了各县(区)、开发区、市直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并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了采纳吸收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论证;2016年6月,经市安监局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了市发改委(市“十三”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市发改委初审后于2016年11月29日上报市政府审定;根据市政府的要求,2016年12月21日至26日补充征求了21个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意见,并作了修改完善后再次上报市政府审定;2017年3月20日,市政府领导专门听取了《规划》编制情况汇报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再一次进行修改完善后于2017年3月22日再次上报市政府审定;2017年4月1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5月8日印发。
可以说,《规划》的形成过程,是科学的、民主的的过程,是总结过去、谋划未来的过程,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
三、《规划》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以“安全发展”理念为统领,以建立“三个体系”、实施“四个化”为主线,以“实现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为目标,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主要考虑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突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最新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事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做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增强责任意识,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重要指示,构建了安全生产监管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做了具体部署;我国建国以来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就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对安全生产工作未来发展方向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和采取的主要措施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须切实抓好的关键环节,为我们做好“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这些都是我们谋划“十三五”的依据和遵循。《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规划目标、工作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全面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具体要求,并做好了与我市十三五规划的上下对接。
第二,充分体现改革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我市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勇当广西“两个建成”排头兵的关键期,同时,也是深入安全生产领域体制改革,确保到2020年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的重要阶段。“十三五”时期我市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经济转型升级的决战期,安全生产领域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要求我们统筹化解。《规划》科学分析了我市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和有利条件,提出了“构建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也就是三个体系),以及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信息化、社会化、标准化建设(也就是四个化),确保到2020年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的总体目标,是完全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符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的,充分体现了我市改革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第三,突出反映南宁自身的需求实际。既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又着眼谋划好我市安全生产“十三五”期间发展重点,充分体现南宁特色。例如,在安排重点工程时,结合全市县乡公路安全隐患较多,需要全面治理问题,设置了“道路交通生命防护工程”,针对我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不能适应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需要的问题,设置了“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针对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过程中,查扣的危险物品无场所、无设施存放,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问题,设置了“查扣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工程”等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重点工程。
第四,突出可行性、指导性的特点。《规划》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回顾了“十二五”时期南宁市安全生产取得成效和存在的不足。“十二五”期间,我市坚持安全发展,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落实责任追究,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2015年全市各类事故起数由2010年1206起下降到年383起,降幅68.2%,事故死亡人数由2010年532人下降到179人,降幅66.3%,亿元GDP死亡率由2010年0.295下降到0.052,降幅82.4%,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二部分,分析了“十三五”时期我市安全生产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机遇方面,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我市加快构筑现代产业体系,加强供给侧改革,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三是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民安全意识不断增强等机遇为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较好基础。挑战方面,一是由于我市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随着劳动力、土地等成本上升导致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企业在安全技术改造、隐患整治、安全培训等方面安全投入降低和减弱的可能性加大,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二是轨道交通1、2号线在“十三五”期间开始正式运行,全市高层建筑项目规模增长,机动车保有量速度增长,大型交通枢纽、大型商(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不断增加,跨区域天然气、成品油管道等地下管线和跨厂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数量在不断增多等对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提出更高要求。
第三部分,确定了南宁市“十三五”期末的目标任务:确保到2020年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规划了:“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率”等3项绝对指标和“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以上事故起数”等14项相对指标;明确了“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高安全防控水平;创新安全监管方法,促进安全发展;坚持依法治安,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素质;规范中介机构管理,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等6个方面20项具体工作任务;安排了“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重大危险源视频实时监控工程、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治理工程、废弃尾矿库专项治理工程、涉爆粉尘企业降尘技术改造与高粉尘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综合治理工程、查扣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工程、安全培训计算机考试系统工程、道路交通生命防护工程、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安全文化建设工程”等10项重点安全工程。《规划》具有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切合实际的特点,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
四、关于“十三五”规划指标设置问题的说明
“十二五”期间,我市的安全生产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出现了大幅下降。根据我市安全生产实际,《十三五规划》对指标体系进行了适当调整,除危险化学品事故、烟花爆竹事故、农业机械事故、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等4项死亡人数持平外,其余均下降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