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健康产业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年)》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1月22日
(2017-2019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及国家、自治区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健康产业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17-2019 年)的通知》有关部署,加快我市健康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健康南宁”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自治区“两个建成”战略目标,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体育产业(国家)联系点、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广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核心区建设为契机,发挥区位优势,推动健康产业发展壮大。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通过市场配置与政策引导,着力扩大供给,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使南宁市成为引领广西健康产业发展的排头兵,为南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政府在健康产业制度建设、政策引导及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加健康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引导服务资源合理集聚、各县(区)差异化发展,形成区域功能明确、健康产业特色鲜明的发展格局。按照主体功能区划和资源分布情况总体布局,聚焦健康产业发展特点和优势,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南宁特色的健康产业小镇、健康产业集聚区和重大项目。
--以人为本,统筹推进。把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和水平作为健康产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统筹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产业,统筹城乡、区域健康产业服务资源配置,促进两者协调均衡发展。
--分类指导,激励创新。强化改革对健康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培育新型健康业态,创新健康服务模式。鼓励各级各类健康产业市场主体面向国际国内市场,充分激发社会资本热情,释放人才资源活力,强化科技创新,促进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新兴技术应用,积极探索适应未来发展趋势、适合南宁市情的建设发展模式。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健康产业基础设施得到完善,营商环境明显优化,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基本建立起与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产业体系,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企业和重点项目。健康产业产值年均增速超过11%,到2019年健康产业总规模690亿元;到2020年健康产业总规模达到770亿元左右,成为新常态下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
四、重点任务
(一)着力发展养老产业。
以加快推进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国家医养结合试点为契机,提供多元化养老服务,支持医疗养老多种形式结合,培育健康养老新业态,多渠道发展老年用品产业。到2019年,力争全市每千名老年人各类养老设施床位数达到35张,到2020年达到40张。
1.提供多元化养老服务。推进公办养老示范机构项目建设,市本级建成1所2000张床位的南宁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每个县(区)、开发区建成1所300-500 张床位的公办养老示范性机构。市本级出让2块以上养老地块,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的投资举办者。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继续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城市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增加基本医疗护理、辅助生活器具提供、家庭病床等服务,2020年实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通过政府购买、协调指导、评估认证等方式,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和支持各类民间组织、机构和个人从事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培育一批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连锁化的龙头企业和社会组织,结合威宁·邻家广场打造新型社区养老模式。加快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覆盖,引导商业保险机构提供老年人、失独父母、特困供养人员长期护理保险,推动医疗、护理、康复、养老等保障与服务的有机结合。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局、市城乡建委、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老龄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支持医疗养老以多种形式结合。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有序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引导二级以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闲置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兴办或稳妥地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和临终关怀等服务机构;到2020年,在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及一定数量的老年康复床位。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医疗机构,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现有养老服务机构内设护理站、医务室、门诊部或申办老年专业医疗机构。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中医医师积极参与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就近原则,为周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上门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基本医疗和个性化的中医药“治未病”服务。鼓励专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开办医疗机构,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加强医保政策有效衔接。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定点范围。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培育健康养老新业态。推动特色养生养老产业新业态发展,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培育发展“候鸟式”旅游养老、养老产业集聚区、老年人社区、养老城镇等养老新业态,重点指导推动东盟养老产业集聚区、五象新区养老产业集聚区等养老产业集聚区示范建设;鼓励上林县、马山县等条件较好的县区积极创建养生养老小镇试点;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养老养生、医疗保健、休闲旅游等综合发展实力的养老服务业企业。推进东盟经开区太和·自在城和邕宁区合众优年健康养老社区等为代表的新型养老产业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旅发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住房局、市城乡建委、市农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4.多渠道发展老年用品产业。参照国家、自治区老年人用品标准体系,严格质量管理,强化标准实施,着力开发适合老年人需求的新产品。依托产业发展基础,支持发展老年人服装、食品和保健品、交通产品、康复保健器材、家庭生活用品、适老康复辅具及无障碍设施等产业。结合南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在适宜发展工业及商贸业的横县、兴宁区、江南区、武鸣区等县(区)布局发展各类老年用品生产基地及交易市场。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药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扎实推进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
扎实推进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建设,引导医疗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多元化医疗服务。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对外开放与投资合作,鼓励发展特色品牌医疗机构,抓好一批有引领示范作用的社会办医重大项目。到2019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社会办医床位数达到0.8张,到2020年不低于0.86张。
1.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统筹考虑多层次医疗需求,凡符合规划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给社会资本办医预留充分发展空间,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行业规划布局限制。在审核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设置时,重点放在人员资质和技术服务能力上。优化政府服务,积极推进一站受理、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取消无法提供依据的前置条件或证明材料,落实连锁经营服务企业可由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政策,加快规范统一营利性医疗机构名称。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促进对外开放与投资合作。吸引境外投资者通过合资合作方式来邕举办高水平医疗机构,外资投资办医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简化审核事项,支持包括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开展面向国际市场和高收入人群的医疗和健康服务贸易。鼓励举办面向境外消费者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支持有条件的中医药壮瑶医药机构在境内外设立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贸易机构,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鼓励有条件的非公立中医壮瑶医医疗机构面向境外消费者提供高端中医壮瑶医医疗保健服务。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投促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鼓励发展特色品牌医疗机构。鼓励发展社会力量举办运营高水平全科诊所,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深入眼科、儿科、妇产、肿瘤、精神等专科医疗细分服务领域,建立品牌化专科医疗机构,举办大型专科优势大型综合医院。全面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积极发展远程会诊、家庭病房等个性化就医服务,推动医养融合、医游融合等新型业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专业机构,鼓励以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方式,建设区域性医疗影像中心并委托社会运行,通过整合现有大型设备资源,提高使用效率。鼓励公立医院为社会办医疗机构培养住院医师,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才交流和技术帮扶。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旅发委、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抓好一批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重大项目。以实施重大项目为具体抓手,重点推进一批社会办医试点项目,发挥良好的示范性作用,促进我市社会办医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向社会公开遴选举办者,通过公开招、拍、挂用地的方式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并进行经营管理。重点推进明安医院、广西医大埌东医院、广西前海人寿医院(综合)、南宁前海人寿医院(专科)、凤岭南医院(暂命名)等重大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投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快发展休闲运动产业。
围绕体育产业(国家)联系点建设,加强群众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广泛组织全民参与体育赛事和活动,发展休闲运动特色项目,培育休闲运动产业主体,加快发展南宁特色休闲运动产业。到2019年,基本建成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基本公共体育设施体系,逐步实现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
1.加强群众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共享、便利民众的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基本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因地制宜利用街道、城市公园和公共绿地、邕江及内河两岸等城市公共空间建设健身路径、体育公园、体育广场、足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网球场等群众体育场地设施,增加完善全市健身步道、自行车道,提高各类群众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鼓励各级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依托社会性体育健身场馆资源,设立社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每天固定时段向社区居民免费和低收费开放。积极推动我市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公共体育设施、符合开放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资金加大对体育场馆设施的投入力度和对社会公益开放服务力度。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林园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广泛组织全民参与体育赛事和活动。创新办好南宁国际马拉松、国际龙舟邀请赛等传统赛事,引进举办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体育赛事活动,打造南宁品牌赛事和中国东盟系列赛事。继续办好广西体育节南宁市会场活动、全民健身运动会、元旦冬泳活动、国际龙舟邀请赛、解放日长跑、黄金联赛等具有南宁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鼓励各县(区)组织形式多样、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体育活动。加强民族体育赛事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度,提升民族体育赛事宣传力度。大力发展群众喜爱的足球、篮球、羽毛球、气排球、健身走(跑)、广场舞等传统体育项目,培育扶持马术、射击、攀岩、滑板等时尚运动项目。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服务网络,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状况公报,指导全民健身。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外侨办、市民宗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大力发展休闲运动特色项目。利用南宁优越的自然资源、生态资源和体育资源,大力培育和发展山地运动、户外休闲运动、水上运动、汽摩运动、航空运动等休闲运动项目及运动保健、运动康复等健身养生项目。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拓展体育旅游项目,支持建设以健身和旅游为主的自行车道、山地户外营地、自行车房车营地等体育休闲旅游设施。鼓励各县(区)依托优美的田园景观、浓郁的民族特色和绿色生态环境开发体育休闲项目,打造体育旅游精品。创建一批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积极扶持广西南宁跑马场运动文化街区、南宁美丽南方休闲运动基地,打造马山山地户外运动、李宁体育园、城市围棋联赛等品牌。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地区特点,深度挖掘和整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优秀资源,扶持宾阳县舞炮龙、威风龙鼓、仙马彩凤舞、武术,马山县会鼓、打扁担,隆安县的龙舟,青秀区的芭蕉香火龙、壮族斗竹马,邕宁区壮族抢花炮、高脚竞速,良庆区的香火龙、香火球,武鸣区的抢花炮、珍珠球、抛绣球、舞狮、散打擂台赛等民族传统体育发展,打造民族传统体育品牌赛事、活动和节庆,办好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及各级“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活动。探索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将传统民族体育项目如打扁担、抛绣球、板鞋竞速等引入旅游景区,提高民族传统体育影响力。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民宗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培育休闲运动产业主体。重点培育一批实力较强、有竞争和创新能力、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品牌的体育骨干企业。培育一批专业化的体育赛事推广和运营机构,支持体育策划与创意、咨询与经纪、场馆运营等企业发展,支持传统产业企业转型从事体育产业。发挥体育产业协会作用,完善体育产业项目库,开展项目推介,为社会资本落地及各县(区)的项目招商提供信息交流平台,促进企业间的交流合作和共同发展。加快培育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举办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专业指导服务方面的龙头示范作用。培育发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体育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体育组织、体育基金会和中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体育服务、场馆经营、场馆建筑、体育用品等行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大力发展健康旅游产业。
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促进南宁市中医药产业、健康服务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打造中医药特色旅游功能组团,完善健康旅游基础设施,发展健康旅游产品,开发民族医药养生旅游线路,凸显南宁“养生之都”健康旅游品牌。到2019年,南宁健康旅游消费达到130亿元;到2020年,健康旅游消费达到150亿元。
1.打造健康特色旅游功能组团。编制《南宁市创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规划》,积极打造北部健康养生度假组团、东部中医药特色种养组团、南部健康科普教育组团、西部中医药文化体验组团。充分挖掘南宁市在中医药民族医药方面的特色,全面整合南宁市域的中医药健康旅游资源,结合健康养生市场新需求,打造若干中医药健康旅游支撑项目,带动南宁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的发展,推进中草药种植、健康养生养老和旅游产业的融合,立足南宁中医药健康旅游优势产品,构建包含中医、中药材种养殖品牌、制作加工品牌、健康养生服务品牌、教育科研品牌等品牌在内的“南宁式”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体系。
(牵头单位:市旅发委、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林园局、市财政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扶贫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完善健康旅游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南宁国际旅游中心建设,依托南宁国际旅游集散中心、高铁旅游集散中心和公共交通集散中心点,融入中医药健康的主题服务内容,完善标识系统体系,强化中医药健康旅游的认知感。继续推动旅游厕所革命,完善停车场、旅游集散服务体系、智慧景区、自驾车营地、特色休闲街区等基础设施与服务配套项目,推进景区的“最后一公里”公路建设,全面提高旅游通达性;进一步加强景区与机场、高铁站、地铁枢纽等交通枢纽的无缝接驳,完善快旅慢游体系。重点强化获得“中国长寿之乡”称号的上林、马山康养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发展健康旅游产品。坚持项目带动,打造养生休闲特色旅游品牌。挖掘南宁丰富的民族文化、壮医壮药、长寿之乡、山地森林、河流湖泊、乡村田园、温泉等优势健康养生资源,打造南宁以壮族文化为灵魂、壮乡空间为基底、壮医壮药为特色的健康养生休闲产品品牌。以广西药用植物园提升建设为核心支点;以马山、上林中国长寿之乡建设为品牌突破;积极推进山地健康养生休闲类产品、滨水养生休闲类产品、田园养生休闲类产品、温泉养生休闲类产品建设;特色打造食疗养生产品、医疗保健养生产品、美体养颜产品、健康养老产品,加强旅游产品打造、包装、研发、生产销售,构建立体化的养生休闲产品体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积极打造各具特色的康养旅游景区及特色旅游名镇(乡),并形成具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品牌。
(牵头单位: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投促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开发民族医药养生旅游线路。依托交通干线,串联全市主要景点,组成主题特色旅游路线,重点以九曲湾温泉养生度假区十里花卉长廊康养旅游区-美丽南方休闲养生区-青秀山养生基地-园博园为中心的环绿城康养旅游线路;以大明山养生度假基地-大龙湖养生度假区-弄拉养生旅游度假区为中心的环大明山养生旅游线路;以百里秀美邕江休闲养生带-龙门水都休闲旅游区-布泉河山水养生基地为中心的秀美邕水养生旅游线路;以广西药用植物园-广西中医药大学-和正颐养城项目-海王生物医药为核心的健康科教疗养旅游线路等4条特色健康旅游线路。
(牵头单位: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积极培育智慧健康产业。
围绕“智慧南宁”建设,以公共服务更加便捷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养老、医疗、休闲运动、健康旅游等健康产业领域的智慧应用水平。推进健康大数据汇集与应用,发展智慧健康设备制造业,培育智慧健康产业新业态,构建智慧健康产业新格局。
1.推进健康大数据汇集与应用。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智慧医疗、智慧健身、养老服务、健康旅游等涉及全民健康服务的应用系统建设并互联互通。整合全市健康大数据资源,积极推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养老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汇聚形成全市健康大数据。通过对健康大数据的深度挖掘和分析,推动健康大数据的开发应用,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为市民提供更精准、便捷、高效的医疗、健康、健身、养老服务。重点建设南宁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推行智能化、信息化居家养老服务,为居家老人提供实时、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推进以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为内容的市级智慧健康数据中心、智慧医疗公众服务平台、智慧医疗居民健康“一卡通”系统、智慧医疗公共卫生及综合管理决策系统、互联网+全民健身服务平台等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旅发委等)
2.发展智慧健康设备制造业。依托富士康等企业的制造和研发优势,加快智慧健康设备研发成果转化,提高生产制造水平,积极打造健康设备“南宁制造”,丰富智能健康服务产品供给。鼓励企业发展健康手环、健康腕表等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养老需求。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
3.培育智慧健康产业新业态。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积极培育智慧健康大数据应用新业态,促进健康业务与大数据技术的深度融合,不断推进健康与养生、养老、家政等服务业协同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产业融入中医药养生、健康养老、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健康文化、体育健身、健康医疗旅游、健康饮食等产业发展,重点鼓励发展居家健康信息服务,创新发展慢性病管理、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互联网+生活照护等新兴服务业态。推动建立一批智慧健康产业生态孵化器、加速器,为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技术、市场应用及推广等方面的扶持。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旅发委、市食药监局等)
(六)加快发展医疗器械、康复器械产业。
围绕医疗、养老、休闲运动等服务业加快延伸产业链,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及合作,加快先进医疗技术创新,加快特色诊断、治疗、康复设备的研发和制造,促进产业形成集聚效应。
1.鼓励医疗器械、康复器械企业自主创新。围绕重大疾病防治和临床诊疗需求,鼓励企业开展医疗器械产品自主研发设计、专业化制造和配套服务,在高性能诊疗设备、数字化移动健康设备、医学影像、植介入材料与制品、诊断试剂、中高端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等领域,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研发创新能力,丰富产品功能,提升产品质量,形成品牌特色,提高市场占有率。支持中医民族医特色诊疗技术与设备研发。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食药监局、市卫生计生委,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支持医疗器械、康复器械产业合作。针对医疗、养老、休闲运动等产业的配套需求开发新型医疗康复设备和智能化控制设备,通过合资和合作逐步引进大型国内外公司的投资和先进技术,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医疗器械、康复器械产品。利用广西医疗器械检测中心落户南宁经开区的优势,通过招商引资或技术引进,鼓励国内外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端医疗、康复器械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来邕设立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产业化基地。
(牵头单位:市投促局、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食药监局、市民政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促进医疗器械、康复器械产业集聚发展。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在经开区、高新区等开发区集聚发展。积极培育巨星医疗器械、一举医疗电子设备、巴迪泰(广西)生物科技等企业,大力扶持南宁诺博科技有限公司医疗移动终端设备生产建设等项目,重点发展医学影像设备及耗材、高频高压发生器及高频射线机、监护仪、生化分析仪、洁牙机、体外诊断设备和配套试剂、体表(体内)止血材料等产品。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食药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投促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加快发展健康食品、生物医药、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
加快发展健康食品产业,深入推进国家级生物产业基地(生物医药)建设,加快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力争到2019年,全市生物医药产业产值达到260亿元;到2020年达到300亿元以上,年增幅不低于19%。
1.大力发展健康农产品。打造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大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富硒农产品、积极发展农产品深精加工,集中力量整合、培育、打造一批“邕系”农产品知名品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对农产品的全程监管,加大农产品品牌建设力度,强化综合执法和专项整治,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稳步发展保健食品产业。围绕加强研发,开发市场容量大、功能确切的保健食品,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引进承接国内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项目,推动保健食品产业在高新区、经开区集聚发展,重点支持南宁富莱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宁海王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市净雪皇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广西云康健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积极推进海王集团南宁保健品产业园、南宁富莱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健食品生产研发基地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钙维软胶囊、鱼油软胶囊、天然维生素E软胶囊等营养补充剂和“海王”系列保健食品以及金灵芝胶囊等产品,打造“富莱欣”、“云康健”等知名品牌。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食药监局、市卫生计生委,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深入推进国家级生物产业基地(生物医药)建设。加快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医药产业创新体系建设,支持企业设立自主研发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增强自主创新研发能力。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骨干企业通过并购、合作等方式开展创新药物开发。重点加强原研药、首仿药、新型制剂、特色诊疗医疗器械等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中药生产企业通过优化组方、提升标准、改变剂型、增加适应症等方式对专利(或独家)品种、民间验方产品等进行二次开发和升级。积极发展医药专业众创空间和专业孵化器,完善技术支撑、信息服务、投融资等服务功能,增强创新型企业孵化能力。推进高新区生物工程技术中心、经开区生物医药产业园、隆安宝塔医药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承载医药产业项目能力,积极引进国内外医药大企业和大项目,引导国内外知名企业与我市医药企业合资合作,逐步提升产业集聚水平。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投促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加快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壮瑶医药的预防保健特色优势,把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服务全面纳入养老服务业发展战略。坚持养老与养生相结合,将中医药养生保健和“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全过程。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普遍设置治未病科室,积极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推动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开展融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理念的老年人医疗、护理、养生、康复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各级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把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康复服务纳入家庭签约医疗服务项目。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开展医养结合示范试点建设工作。促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支持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发展,加快南宁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积极推动桂港澳三地企业按照《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开展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贸易合作。充分利用我市“朱琏针灸”品牌特色优势,积极参与中国-东盟传统医药文化合作交流平台建设,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农委、市旅发委、市林园局、市商务局、市投促局)
(八)推动健康特色产业融合。
以推进健康产业供给侧改革为主线,鼓励健康产业间有机融合,统筹规划多种形式的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抓好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建设。
1.鼓励健康产业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南宁市资源、区位等优势,不断增加健康新产品和服务供给,全力打造医、养、健、管、游、食大健康产业链,打造“健康南宁”若干特色产业模式。抓好农旅结合的健康休闲养生产业对扶贫的带动,建设一批融合生态农产品种植养殖、旅游观光、食疗、中医民族医保健等滋补养生基地,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健康休闲娱乐、旅游观光、农业观光的健康休闲养生业态,大力推进一批各具特色的健康休闲养生基地建设,带动农民增收脱贫。以马山县获批为国家首个攀岩特色体育小镇为契机,综合开发利用大明山自然保护区等独特的山地和水体资源优势,精心打造健康旅游+养生保健+休闲运动产业融合模式,发展一批具有养生保健等特色的户外运动和水上运动基地。促进健康领域一、二、三产融合,围绕健康领域服务业强化健康领域农业(种植业)、制造业,形成一、二、三产联动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农委、市旅发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
2.统筹规划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科学布局、规划建设健康产业特色小镇、健康服务业集聚区、康养体验示范基地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结合区域特点,引导健康产业资源合理集聚、差异发展。在城市郊区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旅游、生态养殖休闲农业观光示范区,重点打造邕江休闲旅游带、环大明山生态旅游集聚区、上林山水观光休闲旅游集聚区、马山生态旅游集聚区、兴宁区十里花卉长廊温泉养生旅游带;在条件适宜的地区建设和发展一批农旅结合、医养结合健康养老特色小镇;在郊县环境污染少、自然条件优越的区域建设一批有机健康食品、长寿养生食品养殖生产和加工基地,以及特色中(壮、瑶)医药种植生产和加工基地;提升改造青秀区邕江北岸传统医疗医药服务优势片区和康复器械销售集中区,强化健康医疗优势区域服务的有效供给和品质。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旅发委、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农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推进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建设。将一批产业带动力强、建设条件好的健康产业融合重大项目纳入南宁市健康产业三年专项行动项目库,并推动列入区、市层面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在建设用地、融资服务、产业资金扶持等政策支持方面给予倾斜,对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重点推进泰康医疗养老综合体、中民投全龄智慧社区、青秀区大健康特色小镇、广西清平湖农业养生养老城、上林县医养城等,并在周边布局相关融合产业,预留配套产业发展空间,带动健康产业形成融合发展格局。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旅发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工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实施步骤
(一)项目落地阶段(2017年-2018年)。
着力优化健康产业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健康产业氛围。重点抓好宣传、招商工作,向社会公开遴选有实力的健康领域企业到南宁投资。落实用地、投融资、财税等相关政策保障,指导各县(区)做好健康产业差异化发展布局,开展健康产业重大项目规划、策划工作。着力推进一批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健康产业项目落实。重点抓好项目前期审批、建设协调等服务工作,加强健康产业项目用地储备,推行健康产业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健康产业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督查及考核。
(二)产业集聚阶段(2018年-2019年)。
以健康产业重点项目为核心,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形成一批健康产业集聚区和若干个健康小镇。重点抓好产业链招商,打造若干个以健康产业为核心的健康小镇,抓好健康产业集聚区及健康小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2020年)。
持续支持健康产业及相关配套产业向内涵发展。重点打造具有南宁特色的健康文化,强化健康服务业经营方面优惠扶持政策的完善和落实,鼓励具有示范性的健康企业、项目在南宁塑造健康品牌、连锁经营、走向全区、全国,形成若干“健康南宁”特色品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南宁市健康产业三年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及相关县(区)、开发区参加,每年召开1-2次联席会议。每年从三年健康产业项目库中遴选2个以上重大项目推荐纳入自治区领导年度重点联系项目,遴选10个左右重大项目推荐纳入市领导年度重点联系项目统筹推进,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审议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健康产业项目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研究确定健康产业发展示范县(区)、开发区,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推动行动实施方案顺利落实。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健康产业三年专项行动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落实健康产业三年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健康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健康产业作为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点任务大力推进。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参照建立健康产业三年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研究制定行动年度任务,落实促进健康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协调解决健康产业项目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研究确定健康产业发展重点乡镇名单,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推动行动实施方案顺利落实。
(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各县区、开发区健康产业三年专项行动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落实政策保障。
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印发广西健康产业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8号)相关土地、投融资、财税的政策,用足用好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关于社会办医、养老、体育、旅游、生物医药等行业的各项政策,确保健康产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我市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重点抓好以下政策落实工作:
1.加强用地保障。对于纳入南宁市健康产业三年专项行动的项目优先保障供地。鼓励将南宁市范围内的闲置公益性用地供健康产业服务项目使用。允许对健康产业用地实行“先租后让”,可先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租赁,租赁期为 5-15 年,租金可按年缴纳,属于工业项目的,年租金可按工业用地最高出让年限50年最低价标准的2%计收;属于医疗、养老、休闲、运动、旅游等服务产业的,年租金可参考实际用途最高出让年限评估价确定。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健康产业三年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创新投融资服务。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健康产业相关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鼓励企业到广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和融资。对符合条件的健康产业相关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债券、中期票据等各类债券的,给予项目业主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社会资金投入我市健康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健康产业项目申请南宁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产业基础设施投资(南宁)引导基金、南宁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政府性引导基金,通过发起或配合发起设立、参与各类股权投资子基金等方式,带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引导和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等支持我市健康服务业发展。对引入保险资金投资于南宁健康产业的保险业金融机构,市财政按其当年引入资金绝对增加额的0.1‰给予奖励。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健康产业三年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降低税费负担。按照《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按15%的税率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及其他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停征、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服务性收费,并对部分收费项目采取先收后补方式减轻企业负担。对高新区、经开区、东盟经开区等14个园区内的参保企业,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及执行时间严格按照自治区有关降低费率的规定执行。
(牵头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健康产业三年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4.加强人才引进。加快健康产业人才引进培养,优化健康产业人才结构,提升人才服务质量,保障健康产业高层次人才安居待遇、子女教育等。按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健康产业创业创新项目人才给予相应资助。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健康产业三年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建立考评机制。
1.加大督查指导力度。把南宁市健康产业三年专项行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将健康产业项目建设作为督查督办工作的重点,严督实查。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查进度、查成效、查责任,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2.建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对各县(区)、开发区推动健康产业发展的考核评分重点围绕健康产业园区发展、健康特色小镇建设、健康产业项目推进、健康产业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建立健康产业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不同地区健康产业发展特点开展差异化考核评价。建立奖惩机制,通过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推动健康产业行动有重大进展、重大创新、突出成效的县(区)、开发区和项目给予奖励;对项目进度慢、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采取惩戒措施。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健康产业三年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推行项目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康产业专项行动项目库,对入库项目给予重点服务和优先支持,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适时调整更新项目库。对启动晚、进度慢、效果不明显的项目,将清理出行动项目库,同时增补符合条件的健康产业项目,确保纳入行动实施方案项目库中的项目能够切实落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发委、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大招商力度。
1.结合我市健康产业现状和发展要求,开展招商项目包装策划,研究提出一批招商引资项目,为做好招商工作提供项目支撑。大力实施资源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精准招商,不断拓展空间领域,积极争取引进一批在健康产业方面实力较强的新企业、新项目。
2.健康产业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联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筛选,及早着手,提前介入,密切配合抓好项目储备、包装、推介工作。通过采取“政府招商、行业招商、企业招商”多管齐下的办法,积极促成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在南宁市落地投产。
3.借助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壮族三月三”等传统民俗节庆、自治区大型招商活动等平台,围绕涉及大健康产业的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以及央企、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等目标企业开展精准招商。每年至少参加1次自治区组织的健康产业发展大型专题招商活动;市级层面每年至少组织2次围绕生物医药等健康产业专题精准招商活动,推动健康产业行动项目落地。
(牵头单位:市投促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发委、市体育局,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强化宣传。
1.切实加大发展健康产业的宣传力度,不断拓宽宣传思路,创新宣传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广泛进行宣传,突出全市健康产业发展的好政策、好资源、好项目。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平面媒体、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有针对性、多渠道地开展宣传工作,更好地突出宣传效果,营造全市上下共同推动健康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2.大力普及健康生活理念,围绕全民健身、健康旅游、健康食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消费方式。整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资源和平台,加强对我市健康文化以及相关健康资源的宣传。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发委、市体育局,市属新闻媒体,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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