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单位出售被拆迁已购公房公摊面积
二、设定依据:《关于被拆迁已购公有住房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南府办[2005]26号)
三、申请条件:被拆迁已购公有住房的单位职工
四、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材料
1、单位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单位要求出售被拆迁已购公有住房公摊面积报告(原件)
3、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发布的房屋拆迁公告(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4、职工个人《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5、本栋房屋的单位《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6、本栋房屋各户套内面积总和单位证明(原件一份)
7、职工原购买公有住房相关房改资料,包括评估表、产权证明书等(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8、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核原件留复印件)
9、需提交表格:
(1)《职工购买被迁拆已购公有住房公摊面积实交款核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2)《职工购买被迁拆已购公有住房公摊面积汇总表》原件一式三份
七、办理流程:
八、注意事项:
1、上述表格均需填好基本信息后加盖单位公章。
2、工作日不含职工缴交售房款的时间。
3、计算应交公摊款说明:
本套房屋公用面积分摊系数=(本栋房屋总建筑面积-本栋房屋各户套内面积总和)÷本栋房屋各户套内面积总和
住房公摊面积=住房套内面积×本套房屋公用面积分摊系数
购买住房公摊面积实交款=住房公摊面积×综合平均造价
4、下载清单和表格网址: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网→便民入口→办事指南。
九、办理部门: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十、办理地点:南宁市园湖北路37号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三楼20号窗口
十一、窗口咨询电话:0771-5613507
十二、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十三、公交路线:市内可乘1、16、19、30、37、47、206、215公交车到达
十四、表格下载:
(1)《职工购买被迁拆已购公有住房公摊面积实交款核定表》
(2)《职工购买被迁拆已购公有住房公摊面积汇总表》
(3)《本栋房屋各户套内面积总和的说明》
(4)《关于出售被拆迁已购公有住房公摊面积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