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保障申请
二、设定依据:《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南府发【2013】46号)
三、申请条件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或者居住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限价普通商品住房:
(一)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区范围内户籍,家庭无自有住房或者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二)具有本市城区范围内户籍,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人员;
(三)非本市城区范围内户籍,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能够提供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累计两年以上(含两年)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无自有住房的家庭;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在申请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当月前一年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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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购房申请表》;
2.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3.婚姻状况证明:
(1)申请人若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
(2)申请人若未婚的,需提供个人婚姻状况承诺书;
(3)申请人若有离异记录的,需提供离婚证、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含前配偶身份信息)及目前的婚姻状况声明;
(4)申请人若为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含前配偶身份信息)及目前的婚姻状况声明;
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中提到的补偿事项,划归到财产或收入。
4.收入证明、住房状况证明须由工作单位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盖章,不能涂改。收入证明应为申请当月前一个年度的收入情况;
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家庭收入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家庭收入证明。
5.非本城区范围内户籍的申请家庭,需提交申请人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累计两年以上(含两年)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已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且正在受理、审核过程中或者轮候期内,需办理放弃申请手续;
7.已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的,需提交购房时自愿退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的书面承诺;
8.具有优先购买资格的证明材料;
9.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申请家庭成员应当书面同意并协助审核部门调查核实其家庭人口、户籍、收入、住房状况等申报信息。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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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受理购房申请通告公布的申请受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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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城区
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名称
联系方式(区号0771)
青秀区
南湖街道办
5530886
刘圩镇
4302248
中山街道办
5560135
建政街道
5772253
仙葫管委会住建局
4780588
新竹街道办
5865872
5843407
长塘镇
4270500
南阳镇
4321231
伶俐镇建设站
4266744
津头街道办
5523455
兴宁区
民生街道办
2869547
朝阳街道办
2432357
兴东街道办
3805030
三塘镇
5822331
五塘镇
4229877
昆仑镇
4257017
江南区
福建办
4833910
江南办
4885629
沙井办
2349368
江西镇
3361199
延安镇
4168201
苏圩镇
4300916
西乡塘区
新阳街道办事处
3186757
上尧街道办事处
3278925
西乡塘街道办事处
3822189
金陵镇
3359839
西乡塘区
华强街道办
2869731
衡阳街道办事处
3109861
坛洛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3352653
双定镇
3369552
北湖街道办事处
3105193
安吉街道办事处
3933297
石埠街道办
3251979
高新区
心圩街道办
2755162
安宁街道办
3185327
经开区
金凯街道办
4955894
那洪街道办
2780763
吴圩镇
4205283
邕宁区
新江镇规建环保安监站
4762700
蒲庙镇规建环保安监站
4727936
那楼镇规建环保安监站
4345953
百济镇规建环保安监站
4376440
中和乡规建环保安监站
4330284
良庆区
南晓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4105267
良庆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4750079
那马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4770119
那陈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4141109
大沙田街道办
4502192
玉洞街道办
4304966
大塘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4120093
东盟区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6301938
中山街道办
5573580
九、办结时限:47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
十、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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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办理部门: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
十二、表格下载
1.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申请表(A、B);
2.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家庭收入申报表(A);
3.收入证明和住房状况证明;
4.调查笔录(A);
5.单身个人婚姻状况声明。
注:A表为除本市引进人才及本市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引进的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群专用,B表为本市引进人才及本市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引进的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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