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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开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6-06-22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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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名称

名称: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个人专用) 

设定依据

      无。 

办理条件 

在我局参加社会保险并己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个人。 

所需材料目录 

参保个人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南宁市就业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自助打印《南宁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个人专用)》。 

办理机构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本部及六城区管理部。 

 

办理地点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本部及六城区管理部 

办理时间

承诺办结时限:当日办结 

对外办事窗口工作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西乡塘管理部下午13:00-16:30 

联系电话

12333 

办事流程

 

参保个人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南宁市就业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自助打印《南宁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个人专用)》。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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