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推出“放管服”改革惠民新举措,因小孩入学等情况急需办理居住证的,无需再像过去一样进行居住登记满半年,或证明实际居住满半年后才能办证,可直接前往辖区派出所居住证办证窗口办理居住证。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相关法规规定,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之前,需要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才可以申领居住证,未办理居住登记或居住登记未满半年的流动人口,实际居住满半年的,能提供缴纳社保或就业、经商、就学,或在合法稳定住所实际居住已满半年的流动人口,凭相关证明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
为了尽可能方便群众办事,南宁市公安局在各居住证办理窗口专门开设“绿色通道”,对上述情况办证群众走特殊审批程序。但是,在走“绿色通道”特殊审批程序时,还是需要群众提供实际居住已满半年的相关证明。虽然南宁警方通过官方微信、新媒体等进行了广泛宣传,但是还是给少数不了解具体办证要求的群众造成了困惑。
为此,南宁市公安局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支持、指导下,以深化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为契机,推出公安改革新惠民举措——进一步放宽居住证申领条件,降低“绿色通道”(特殊审批)申领居住证门槛,以下9种情况群众不用等半年或证明实际居住满半年,即可直接办理居住证,为进城务工和经商人员子女报名入学提供更高效便捷服务,为进一步优化首府营商环境作出新贡献。
凭借近期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即可直接办理居住证。
提供房屋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其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不受居住登记满6个月限制,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
提供在租赁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
提供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仍在经营期限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其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
在本市小学、中学取得学籍并就读,或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就读证明和本人学生证,可以直接为其本人办理居住证。
提供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其本人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
提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或就业证明材料,其本人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
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之一的(包括集资建房或市场运作房或单位住房的相关文件材料、记载个人信息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公共租赁房、拆迁回建协议、危旧房(改住房)等单位分房证明、能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购房(租房)合同的小产权房、军区部队制发的军区房屋所有权证、军区房屋购房合同),其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不受居住登记满6个月限制,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
继续执行“绿色通道”政策。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其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区市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其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