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广西星级农家乐质量等级评定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家乐星级评定标准(试行)》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家乐星级评定标准(试行)》第七条,自治区旅游局设立农家乐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机构,全面负责全区农家乐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组织五星级、四星级农家乐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指导、监督开展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农家乐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各设区市旅游局相应设立农家乐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机构,负责组织五星级、四星级农家乐的质量等级初级评定及向上申报工作及本市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农家乐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被评定为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的农家乐报自治区旅游局备案。
四、实施对象和范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家乐星级评定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五条,凡在农村以庭院、果园、花园、堰塘、农场、牧场、渔村等田园景观和自然生态、乡(渔)村人文资源、海洋渔业资源为吸引物,具有一定数量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农家乐的建筑、附属设施和服务项目,具有观光、捕鱼、娱乐、垂钓、运动、住宿、餐饮、购物、农(渔)事体验等功能并正式开业接待旅游者一年以上的农家乐,才可以申请农家乐质量等级评定。
(五)申请材料
(一)申报单位的书面申请
(二)填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星级农家乐申报表》;
(三)申报单位简介及创建工作情况介绍;
(四)市(县区)旅游局已初评打分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星级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星级评定评分》表。
(五)按《标准》要求需提供给检查评定组的图片、文字或相关佐证材料。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5530503
广西农家乐星级评定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