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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我市城市工程车辆管理

发布时间:2018-07-10 09:22   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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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大行动办召开2018年第二次工程车辆违法违章情况通报会,通报1至5月城市工程车辆违章违法情况,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工程车辆管理,减少超载、撒漏、闯红灯、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1至5月,我市工程车辆共发生各类违法违章行为29848起,其中交警部门处罚违章行为27441起,包括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撒、飘散载运物784起,散装物料运输车超载1041起,散装物料运输车辆非法改装640起,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252起,未取得通行证件驾驶机动车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通行,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区域、地点和速度通行、停靠的24724起。城管部门处罚违章行为2231起,交通部门处罚违章行为176起。1至5月,每月平均违章量为5969.6起,与去年9至12月的月平均违章7421.5起相比下降19.56%。

  下一步,我市将重点打击“百吨王”绕开卡点进城、前四后八运输车工地运泥、无牌无照或缺牌少照罐装车偷运混凝土、5吨以下小型运输车抢运建筑垃圾和混运工地泥土等乱象。市城管、交警、交通部门和城区要加强对城市工程车辆的监管,城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要继续推行“学罚结合”教育惩戒模式,深化开展培训、考试和体验式学习“三合一”教育;要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对被列入“黑名单”的车辆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按规定进行处罚并纳入诚信扣分。要全面推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五个统一”标准,实行每半年换证制度,检验合格才能换证,确保上路运营的车辆符合密闭化运输标准。

  此外,对5吨以下运输建筑垃圾、工地泥土的违章行为车辆要进行属地梳理、登记造册,有序可控地规范管理,要使此类车辆(俗称蓝箭车)密闭达要求、运输不跨区、出口有来路、线上有管控、去处有点位,严厉打击超越管控范围的违法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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